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0〕37号)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农村小学、幼儿园、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教职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共197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78名、农村幼儿园教师岗18位名、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工勤岗位1名,详见《2021年高州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农村小学、幼儿园选聘对象为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教师;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选聘对象为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工勤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在试用期未转正的、未满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参加选聘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文笔楼。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和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2)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者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如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或错过报名期限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4)毕业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要提供学历认定证明);(5)专业技术职称证(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职称证);(6)现聘岗位的《高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6)依次排序。
(三)考试
1.笔试。
(1)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时,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多于20人,且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超过1:4时,
通过笔试按岗位选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知识。需笔试人员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工勤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综合知识。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合格分数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则先后按教龄、任班主任年限确定人选,年限长的优先;若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则按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数确定人选,荣誉多的优先。
(4)考试组织。笔试、面试均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体检
由高州市教育局按规定组织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在体检、考察中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的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核定工资。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在选聘过程各环节工作中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发布,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2.本次选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6678007)。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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